|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索 引 号 : | 00062117-3-0404-2011-1321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主 题 词: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关于遴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根据《成安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条件
1、科技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应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科技示范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设施条件。种植业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承包期长期稳定,交通便利,能承担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服务任务。
3、科技示范基地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建设绿色吨半粮示范方(40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作为科技示范基地。
二、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科技示范主体须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种植业基地面积不少于300亩。
2、科技示范主体的科技意识较强,热爱农业,能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应用农业科技新品种、新技术。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绿色吨半粮示范方(20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
三、申报流程
主体自愿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向所辖乡镇提交申报材料,由乡镇核实后推荐。
四、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
2、提交企业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征信证明。
五、其他
申报截止时间:于2026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萍萍 联系电话:7211233
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6日